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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主题词会徽吉祥物
著作权确认书
本人(作者)已经完全了解《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主题词、会徽、吉祥物征集方案 》的内容,愿意按照征集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主题词、会徽、吉祥物征集方案的要求参加征集活动,并自愿向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参选作品是本人的原创作品,本人对参选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二、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本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参选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
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本人除许可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亦不会许可除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参选作品。
三、本人同意将参选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全世界范围内全部无偿转让给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本人充分了解,转让给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的参选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本人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有权行使上述权利,并有权许可他人行使上述权利或者将上述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他人。本人将不再享有上述权利,并不得再许可他人行使上述权利或者将上述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他人。
四、本人同意本人将永远不再修改参选作品,除非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要求本人修改。本人除授权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修改参选作品外,不再授权他人修改参选作品。
五、本人同意授权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行使参选作品的发表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本人将不再行使以上两项权利,并不再委托其他人行使以上两项权利。
六、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在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参选作品时,可以不指明本人姓名和参选作品名称。
七、如果根据本人所属国(地区)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地区)的法律,本人在本承诺书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所承诺的转让行为或者授权行为被判定为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人在此特别声明,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是全世界范围内唯一可以使用参选作品的人。包括本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再使用参选作品。
八、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可以永久性地使用参选作品。在使用参选作品时,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无需再征得本人同意,也无需向本人支付任何费用。
九、本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人都永远不会撤销本人在本承诺书中转让或者许可给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的权利。
十、本人了解,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都不退稿。因此,本人在本次活动中提交参选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将转属于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
十一、如果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认为必要,本人愿意就本承诺书中所保证和承诺的事项与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另行签订知识产权协议。
十二、本人同意,本承诺书将根据中国法律解释。凡因本承诺书引起的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人与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十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十堰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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