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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
十堰人网站讯(十堰晚报)记者 唐晓玮报道: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春季开学初中、小学收费政策及标准。其中,农村(含县镇、农场、林场)义务教育中小学只允许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未纳入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的城市地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可以向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但不得强迫学生住宿并收取费用。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按原文件执行,一律不得提高。 除以上规定的费用外,其它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空白抄本费、寒暑假作业本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等)都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提供服务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在校园内举办此类活动并收费,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或组织此类活动并收费。 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开水,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矿泉水、蒸馏水)、课间餐、豆奶(牛奶),并强制收取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费、小班费、试卷费、补考费等费用。
城市初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 初中:大中城市340元、县城330元。 小学:大中城市1-2年级180元、3-6年级200元,县城1-2年级170元、3-6年级195元。
今秋起 城市孩子上学也免学杂费
十堰人网站讯(十堰晚报)记者 唐晓玮报道:近日,有不少家长打来电话:“听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免,为什么学校还在收取?”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额免除是从秋季开始,春季开学,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记者从市教育局计财科了解到,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后,小学生、初中生仅交书本费,上学费用将减少一半左右。
农村小学初中 今春起免课本费
十堰人网站讯(十堰晚报)记者 唐晓玮报道:从今春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用交书本费了,教科书全部由国家免费提供。 据了解,2007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得到全额免除,金额达8900余万元;14.6万余名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享受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去年年底,国家又对16万余名未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进行退费。 今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全免。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由原来的地方政府负担改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补助的标准为小学生2元/天,初中生3元/天,全年以250天计。
农民工子女可到15所指定学校就读
十堰人网站讯(十堰晚报)记者 唐晓玮报道:记者昨从市教育局基教科获悉,今年城区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有15所。 其中,市直定点学校3所:重庆路小学、东风小学、市十六中;张湾区定点学校5所:张湾区实验小学、柏林小学、机运公司学校、市七中、市九中;茅箭区定点学校2所:茅箭区实验学校、大川学校;十堰经济开发区定点学校2所:白浪小学、市五中;东风教育集团3所:四八小学、六四六二学校、东汽第二中学。
城区及三县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有望“一飞冲天”
十堰人网站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报道:今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飞工作局广州选拔中心在我省招收一定数量的飞行学员。我市城区及房县、丹江口市、郧县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名。 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从今年起,严禁招收往届生。符合自荐条件者,经所在学校按标准审查通过后,方可填写《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 据了解,郧阳中学、房县一中等学校正在组织学生报名;东风一中报名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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